尊敬的客户:
您好!
这里是网域网,非常高兴给您写信!
近日,接到公安部门关于“全面落实网站备案和网络安全工作”的紧急通知,通知要求如下:
一、所有取得工信部备案的网站30日内必须完成公安备案:根据《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》第十二条的规定,网站开通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应至“全国公安机关互联网安全管理服务平台”(网址:www.beian.gov.cn)提交资料进行公安备案(注:工信部的ICP备案是网站开通前的备案,公安部的备案是网站开通后的备案,两者性质不同,均需依法落实)。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的用户,公安部门将依据:《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》(公安部令第33号)的 第二十三条规定,不履行备案职责的,将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或者停机整顿不超过六个月的处罚。
(附:上海网域网—备案咨询Tel:021-33568857。相关法律法规请至“beian.gov.cn—政策法规”进行查阅。
二、落实网络安全防范措施:针对近期出现的“利用memcached服务频繁发动大规模反射放大DDoS攻击”的重大安全事件,请您对贵司所有的自用主机进行安全扫描:清除木马病毒,打好补丁,消除存在的漏洞,全面落实监测防范病毒木马、入侵破坏、流量攻击等网络攻击的安全技术措施,避免爆发安全事件,从而降低贵司因网络安全事件所造成的不必要的损失,另:公安机关也将不定期对所有主机进行抽检,如发现客户不落实相关措施,存在:传播违法有害信息、虚拟“肉机”、跳板、违规VPN、CDM的主机和网站等行为,公安机关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严厉打击。
请您认真阅读以上通知要求,并于3月31日前完成贵司所用网站的公安备案,且落实网络安全防范措施的工作。如逾期未完成公安备案的,我司将依据公安部门的要求,进行相应的配合工作,请贵司高度重视。
特此函告!
上海网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
2018年 3月 5 日